序章 (1) |第一場 賭徒Gambler 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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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章 | 作者:孤泣 | 校對:Ronald,曦雪 |
「你決定繼續遊戲,還是選擇結束?ALL OR…NOTHING?」 「You decided to continue the game, or choose to end? ALL, or NOTHING?」 ... .. . 金錢。 由人類「創造」出來的「價值」。 沒有其他動物,會為金錢而煩惱、為金錢而出賣朋友、為金錢而背叛承諾、為金錢而...放棄時間。 只有人類這種動物,才會這樣做。 包括你與我。 他媽的...人類。 現實的社會中,用來衡量一個人的「存在價值」會是什麼? 你做過多少好事與善事? 他帶過行動不便的婆婆過馬路? 你讓座給傷殘人士與懷孕婦女? 他對路上暈倒的人伸出援手? 都不是。 我們用來衡量一個人的「存在價值」都是用...金錢。 他的工作高薪厚職能賺很多錢。 她擁有很多名牌衣服與手袋。 他開的名車與戴的名錶。 他用錢吸引的無數女伴。 她有個有錢的老公不用工作。 等等,數之...不盡。 我們都會用「金錢」換來的東西,來衡量一個人的「價值」。 可能,你會說:「我才不是這樣的人!」 媽的,別跟我來這一套。 請問你有羨慕與妒忌過朋友嗎?他的工作比你好、她的情人很富有、他做醫生、律師、政府工真好、她嫁了個有錢人真好...無數的比較,在每個人的心中出現... 你還說,你沒有? 不用回答,在心中回答你自己,就夠了。 難道你現在的工作,不是「服從命令,然後收取金錢」嗎?或者,我們的人生,就這樣過了...為的不就是「生活」、為的不就是「金錢」? 那些政府高官常說幫助市民,為人民服務,減少貧富懸殊,我真心想問問他們:「既然你的理想這麼偉大,不如每月就拿一半的工資出來,把你高昂的薪金都給那些拾紙皮的婆婆,又或是住天橋底的露宿者,如何?」 當然,絕對沒有一個人,會願意這樣做。而且還有千千萬萬的藉口推搪,最後還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。 當世界把規則定為「有錢」就是「有價值」時,「貪」這個字,就會變成了很正常的事。沒錯,太多說「知足常樂」的人,因為他得不到更多,所以才欺騙自己,覺得知足,就可以快樂。 誰不想...擁有更多?比現在擁有更多更多、比別人擁有更多更多。 人類這可恥的動物,會討厭身無分文在街頭行乞的乞丐,卻會奉承那些有財有勢的有錢人,當這樣扭曲的「普世價值」緩緩變成了「真理」,變成了人們的「向上目標」時,同時,人類已經變得...無可救藥。 他媽的無可救藥。 當然,我不是在清高地說別人的不是,我只是說出「事實」,而且,我也是一個,為了錢,什麼也做得出的... 賤人。 「金錢」在我的世界中,也許...比生命更重要。 別忘記... 「人不能帶著錢離開世界,但錢可以令人離開世界。」 我最討厭虛假、自私、貪婪的人類,當中包括我自己。 我是誰? 嘰嘰... 我的名字叫...
仇守秀。
《人不能帶著錢離開世界,但錢可以令人離開世界。》
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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