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章 (1) | 凌晨01:00 - 彩虹兔毛公仔 (1) (2) (3)

序章 作者:孤泣 | 校對:Ronald,曦雪


分手寄賣店 第三部 春天

 「來寄賣的人,除了分手後不要的物品外,還寄賣一個又一個的愛情故事。」

 我是店東梁孤七,分手寄賣店(Break Up Store)已經營業了年多,營業時間是凌晨時份,生意尚算可以,至少我還生活得好好的。本來的店名是「愛情遺物收集店」,不過我想了一想用「遺物」來形容總是有點心寒,最後決定用「分手寄賣店」作為店名。對,我還未說我店究竟是做什麼業務生意,簡單來說,就是代客把分手後的物品寄賣,從中收取佣金,起初生意也不太好,但慢慢地客人愈來愈多,生意也好起來。沒錯,生意長做長有、貨如輪轉,為何如此?只因失戀的人從來不缺。我喜歡我的工作,除了收取佣金外,還收取一個又一個的...愛情故事。

 分手寄賣店開在新界大埔火車博物館旁邊,很偏僻嗎?不過正合我意。凌晨時份,附近的店鋪也關門,我才會開門營業,靜靜的街道上,除了街燈仍在努力工作,現在還有我。冷清清的感覺,不就是最好的傷感氣氛嗎?

 店面大約有一千呎,放滿了客人寄賣的物品,除了食物與爆炸品外,什麼也可以寄賣,例如毛公仔、高跟鞋、名牌手袋、手錶、手提電話、毛衣,甚至情信,只要是分手後不想要的東西,都可以拿來寄賣。是不想睹物思人也好,還是不想留下任何前度的東西也好,你拿來寄賣,我也希望「它們」能夠找到一位新主人。

 除了寄賣物品外,店外還有一處小小的咖啡茶座,客人可以坐下來歇息,分享自己的故事、聽著我每夜精選的歌曲,還有品嚐我為客人特製的「特殊飲品」。

 靜靜地...「享受失戀」。

 因寄賣的東西愈來愈多,沒錯,真的不愁「沒人分手」,所以每星期我也會換一換寄賣物品的擺放位置,一些從後倉中拿出來、一些把它們收回後倉,就如「人來人往」的愛情法則一般。

 我的收入來源呢?

 對,只要賣出一件「分手遺物」,我便會收取10%的佣金,而且我還定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規則,會在客人決定寄賣之前說清楚,而且大多的客人也非常同意我的做法。

 哪規則是什麼?

 凡把物品拿來寄賣,物品就會屬於寄賣店所擁有,如有客人想把自己寄賣的物品取回,我會收取50%的佣金。嘿嘿,別小看這潛規則,這也是我的收入一大來源。

 為什麼他們要取回?很簡單的,有時,想清楚後,才明白自己多愛一個人。

 有時,當失去了...才明白什麼是最重要。

 一說到生意來源,不能不談我的「數簿」,它是最精采的故事日記,除了記錄著寄賣客人的姓名、聯絡資料以外,還會記錄分手的原因。厭倦對方、性格不合、出現第三者、尋找新歡、甚至語言不通,我都會把種種的原因記錄下來。

 除了賣家,買家我也會記錄他們的資料,而當中有另一個沒有強迫性的規則,就是可以選擇透露與不透露自己的個人聯絡資料,還可以選擇透露給男生,還是女生。

 很奇怪的,最初我還以為很多人也不想透露個人的資料,但我慢慢地發現,當大家失去了一份「戀愛」以後,總想找到一個人來了解與分享自己的故事,怪不得深宵的電台感情節目,長做長有。

 而且,就因為如此,我成功撮合過幾對「失戀」情侶。因「失戀」而得到新開始,不是正常不過嗎?

 月老我不敢當,但至少,我願意為每一個人「製造緣份」。

 起初朋友們都說我瘋了,用一直辛苦儲起來的錢,開什麼分手寄賣店,真不明白我腦袋在想什麼。的確,對很多人來說「不跟隨正常人的行為」就是瘋子,對,是瘋子,但又有誰說瘋的人就不快樂呢?

 在這個大都市中,我看見太多「正常人」都痛苦地生活著,哪為什麼不做一個快樂的「瘋子」?

 嘿,對,這就是我,梁孤七。

 歡迎光臨,瘋子開的...

 分手寄賣店!


《如不至死,至死不渝。》


續.
分手寄賣店 第三部 春天 凌晨01:00 - 彩虹兔毛公仔(2) 2014年4月11日繼續連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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