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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開端 Gambit(1) | 作者:孤泣 | 校對:Ronald,曦雪 |
海怡半島警署宿舍。 我回家後,衣服還未換,便在書桌上看著今天命案的資料。 全屋只有書桌上的燈亮著,我喜歡這感覺。 我一面喝著從日本便利店買回來的即食蜆湯,一面看著資料。 「星座殺人案嗎?」我吐出了煙圈。 我叫宋幸哉,隸屬警方特別雜項調查小隊 (Miscellaneous Enquiry Sub-unit Special),簡稱MESUS。 我這個部門,專調查特別而非一般的案件,當中包括了不自然死亡的兇殺案。大致上,所有的消息都會被封鎖。這代表了,沒有人會在社交網頁與各大新聞中看到這宗新聞。 為什麼要封鎖? 試想想,如果被傳媒發現是一宗關於「十二星座」的兇殺案,我相信不只是香港,將會是震撼全世界的大事,而且事件很快會發酵,評論將一發不可收拾。我們的上頭,當然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,怎麼說,香港也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城市。 這就是說,就算我破案了,都不會有人知道。 「習慣了,嘿。」 我除了習慣沒有人會知道我成功破案,還習慣了看著一張張血腥的照片。 我打開一罐從日本買回來的罐頭票米湯,一面看著那張在微波爐內看似很好吃的心臟相片,還有死者張慕全的相片。 張慕全五官端正、樣貌英俊,根本就有當明星的條件,可惜,他已經死去。 被取出心臟而死去。 今天老馬封鎖現場調查,卻沒有任何發現。 為什麼我當時要他立即封鎖現場?很簡單,要加熱一個內臟需要多少時間?而且在露台外的血跡未乾,這證明了兇手不會走很遠,也有可能是大廈內某一個單位內的住戶所為,所以我才吩咐老馬這樣做。 不過,最後也沒有查到什麼,各單位的住宅與附近有可疑的居民,都有不在場證據,而且露台對著山,根本沒有人會看到兇手在牆上畫星座符號,這代表了... 「我們讓他逃走了。」 根據當值保安員的口供,張慕全大約在中午十二時二十分回家,大堂與升降機的閉路電視可以確認。沒發現可疑的人物從正門出入,不過,在大廈的後門卻沒有閉路電視,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。 媽的,什麼高級住宅區?樓價與管理費就貴了,但根本就完全沒有安全意識。如果由二十四樓走樓梯離開,只要是平日有運動習慣的人,應該不需花多少時間。 我拿起手機,看著我拍下的那本咖啡色筆記簿的相片。 「最愛的人是誰?哪個就是兇手。」 「請用盡你的方法,把我找出來。」 讓他逃走了?我在想,一個會跟我們玩「偵探遊戲」的殺人犯,又怎會這麼容易被我們捉到? 死者張慕全是股市評論員,他的工作就是在某幾份報章與網上財經網頁寫股評,平時不多跟人接觸,基本上是一個人生活。 他的收入都來自股票,如果以從前的價值觀來看,他是一個不務正業的男人,不過,在現今社會,能夠不用工作也可以維持生活的人,反而受人景仰。 「所以你才交到不同星座的女友嗎?」我自言自語。 對於我這個已經單身幾年的男人來說,的確讓人羨慕。 媽的,我竟然羨慕一個死人,嘿。 我翻去後面的相片,是十二個不明的手機電話號碼。 「十二星座?我才不相信呢。」 對我來說,星座只是一種自證預言(self-fulfilling prophecy),意思就是你愈相信星座,你就會愈像星座的特質,我們人類都會「誤解」為「我很像那個星座」,而不是「那個星座很像我」。 一個簡單的問題,就拿獅子座來說吧,你們覺得一個獅子座的人,是「相信」星座的人會比較像獅子座?還是「不相信」的人比較相似? 答案當然是「相信」的一方,因為我們已經誤解為「我很像那個星座」。 如果以心理現象來說,這心理反應叫巴納姆效應(Barnum Effect)。 我們人類,總會對為自己「度身訂做」的一些「人格描述」給予較高的評價,而這些描述往往是模糊及普遍,才能夠放在任何人的身上,適用於很多人。 又打個比喻,如果我寫了一篇星座的文章,文章中說了一個處女座的「特質」。 「你是很討厭下雨的。」 如果一個處女座的人的答案是「討厭」。 然後我這個二打六假扮的占星學家就會走出來說:「我就知你是處女座!處女座的人都討厭下雨!」 不只是處女座,改為射手座、白羊座、巨蟹座等等,我都如此回答,或者,仍然有人會覺得「這真的很準」! 問題是,不只是處女座才討厭下雨,其實,大多人都不喜歡下雨,我只是說中了「普遍」的答案。 就像「冷讀法」一樣。 不過,話雖如此,我不相信星座,但我卻... 「『相信』相信星座的人」。
《說起某個星座,你立即聯想起的人,不是很重要,就是超討厭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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